退換貨政策


依據消保法規定,本店提供所有消費者收受商品後七天猶豫期之權利,自您收訖商品後起算七天內(含六日),如您不願買受所收受之商品,請您退回商品並E-mail通知本店鋪,本店鋪將立即為您處理退貨事宜,並請您注意以下事項:
《一》在您收到貨品後,請儘速確認您所訂購的商品,如有非人為因素所致之商品損毀、刮傷、或運輸過程造成包裝破損不完整的情形,請您儘速通知本公司客服人員,
我們會進行商品瑕疵或損壞鑑定,並儘速為您更換新品。
《二》如您需辦理退換貨時,請E-mail或來電,並提供以下資訊:
1.訂單號碼 / 購買品項 
2.購買人姓名、聯絡電話,以及E-mail地址
3.退、換貨原因
《三》當您欲退貨時,依民法規定,您與本店應互負交易解除回復原狀之責,因此:
1. 請您維持退貨商品(含贈品及部分加價購商品)須全新狀態且確保主要商品、使用手冊、註冊回函、週邊零件、發票、相關配件等均無任何遺漏,保持商品本體、配件、保證書、附隨文件、原廠內外包裝、裝箱明細等之完整。並請連同原來的包裝一併退回,勿損毀外盒、勿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及書寫文字,以便為您處理回收退貨事宜。
2. 若商品發生因不當使用、拆卸等人為因素所致之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、包裝破損不完整之情況,導致無法完整退回時,將向您酌收回復原狀之費用,或依商品之保存狀況按比例向您請求商品之價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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